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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各项政策兑现的通知

2020-05-18

为贯彻落实《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思明区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办法〉的通知》(厦思委办〔2015〕61号),我局现开展《办法》各项政策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企业新三板挂牌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新三板挂牌奖励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简介。

④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4项为原件,第2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软件开发项目市外中标(签约)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软件开发项目市外中标(签约)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项目中标合同或签约合同(应附有项目采购清单)、项目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专项审计报告;

⑤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4、5项为原件,第2、3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年度营业收入首超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超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首超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前五年营业收入数据;

④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4项为原件,第2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游戏年营业收入单款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游戏年营业收入单款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游戏项目介绍;

④专项审计报告;

⑤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4、5项为原件,第2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互联网企业获得各类奖励配套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获得各类奖励配套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奖励的证明材料(批准文件或奖励证书,其中对上级奖励的配套奖励还需提供银行入帐单和收据);

④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4项为原件,第2、3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互联网企业通过国际CMMI认证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通过国际CMMI认证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际CMMI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4项为原件,第2、3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七、市级(含)以上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重点资助项目配套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市级(含)以上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重点资助项目配套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上级立项的证明材料(批准文件、资助金额及拨付方式、资金拨付单、银行入帐单和收据);

④项目介绍;

⑤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4、5项为原件,第2、3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累计奖: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累计奖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始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4项为原件,第2、3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互联网峰会论坛类活动场地租金补贴:

1、申报条件:

①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②举办地点在思明区的全国性互联网峰会论坛类活动  (以企业产品发布推介为主要目的的活动除外);

③活动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安全事故发生。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峰会论坛类活动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胶装);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活动方案(包括举办背景、主办承办方及联系方式、目的意义及内容等)及新闻报道;

④活动收入支出费用决算表;

⑤场地租金支付合同、收据、银行转账流水等;

⑥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4、6项为原件,第2、5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互联网比赛类活动补助:

1、申报条件:

①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②举办地点在思明区的全国性互联网比赛类活动(指以国家有关部级及以上单位名义主办、联办、指导的互联网创业大赛);

③活动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安全事故发生。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比赛类活动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胶装);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活动方案(包括举办背景,主办承办方及联系方式,目的意义及内容等)及新闻报道;

④活动收入支出费用决算表;

⑤参赛项目明细表(包括项目名称、所获名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⑥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4、5、6项为原件,第2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十一、参加国内外各种大型、专业展会展位费补助:

1、申报条件:思明区所属互联网企业

2、申报材料: 

①《思明区互联网企业参展展位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胶装);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展会简介(包括举办背景、主办承办方及联系方式、主要内容等)、企业参展方案及新闻报道;

④参展合同、收据、银行转账流水等;

⑤国地税纳税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第1、3、5项为原件,第2、4项为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第九至第十一项的各类活动、赛会、展会的举办时间从2017年2月13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版本的,须提交相应的中文译本;互联网峰会、论坛活动、参加各种展会,举办者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时间、地点、规模、经费预算等主要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区科信局,做到事先备案。

2、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街道,街道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8月10日前统一提交至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厦禾路1036号梧村大厦5楼501)。

政策咨询电话:

小陈 2668009(申报项目第一至七项);

小吕 2668015(申报项目第八至十一项)。

 

附件:互联网政策兑现表格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