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基本要求
1、具备《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申请企业不属于市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失信惩戒范围、无涉黑涉恶行为和未发生生产责任安全事故。
3、本通知申报对象不包含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格式要求胶状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内容刻盘一式两份(相应盖章扫描版与Word版),于2022年8月1日前提交市工信局创新处。
联系人及电话:卢俊文 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
附件: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