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附件2)的“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向火炬管委会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且属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我委主要负责受理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产业人才综合贡献奖励的申报。
2.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
3.人才在2020年—2022年享受过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
注:《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文件已于2022年7月25日到期,今年我委不再受理首次申报的专业人才。
(二)自享受奖励政策的首年度起,连续奖励5年。用人单位按年申报,期间某年度如出现申报不符合条件、未按时申报或按其它同类个税奖励政策享受奖励的,则按已享受将当年计入享受政策年度,不再另行受理享受当年政策的申请。同一人才可享受奖励的期限为首次申请奖励年度起连续5年,逾期不予受理,期间如同时符合其它同类政策条件,需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打印方法: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跳转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2-01至2022-12”-查询-下载打印。
(二)提供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提供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扫描件。
四、申报受理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申报(2023年)”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无需用印)。线上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及时下载相关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签字(1份,请勿胶装)提交到办事窗口。
(二)受理时限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因涉及年度汇算清缴,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通知人才及时完成个人汇算清缴。
(三)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0592-5380132。
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380729、0592-5380874。
智慧火炬平台技术支持:0592-5382926(申报)、0592-5380955(用户注册)。
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收件人:小林,收件电话:0592-5382940。
附件:1.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
3.智能审核操作手册(企业申报)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