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0〕20号)、《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文件,我委拟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申请税种为增值税(入库期),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内容
(一)申报对象
1.商事登记和税收入库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商事登记和税收入库均归属厦门火炬高新区的三高企业,兑现其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年度为2021年度的第二年度奖励。
(二)申报内容
对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市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后,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自认定年度起2年内,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其中三高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智慧火炬”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网上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无需用印)。线上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及时下载相关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签字(2份,请勿胶装)提交到办事窗口。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4年1月4日。逾期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咨询电话
1.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0592-5380874;
2.业务指导部门:创新创业处,0592-5380086;
3.智慧火炬平台技术支持:0592-5382926(申报)0592-5380955(用户注册)。
(二)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电话:5382940,联系人:小林。
五、其他说明
企业同时符合本扶持政策和市、区与税收挂钩的其他扶持政策时,可择高但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