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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0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2020-05-18
2019年-2020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一、扶持力度

       (一)拟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中,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


       (二)拟申请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获得“2018-2019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
 
      2. 获得“2019-2020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

 

      3. 符合条件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银行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为本币贷款,补助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的贷款。
 
    注:因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已在市科技局获得贴息补助,不在本项资金受理范围。若有申报,即为多头申报,按相关规定将取消申报资格。
 
     2. 直接融资借款项目和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发债融资项目,融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12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从5月16日至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