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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厦门市湖里区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2018-11-07

一、制定目的
市级高企是国家级高企的后备力量,目前市财政已针对市级高企认定培育“入库、出库”出台了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的扶持政策。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 ,壮大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我区针对高企入出培育库出台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的区级配套扶持政策。
二、奖励对象和条件
税收归属本区的企业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工商注册和生产经营场所在本区的;
(二)拥有一支较强的研发队伍,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从2017年1月1日起,首次获得市级高企认定的企业
(四)从2017年1月1日起,从市级高企升级为国家级高企或直接获得国家级高企认定的企业
三、主要优惠政策
首次获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从市级升级为国家级高企或直接获得国家级高企认定资格的企业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四、申办程序
申请企业应向区科技局提交基本资料:
1、湖里区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表(盖公章);
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 ;
3、国家级高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交验。非国家级高企免提供);
4、市级高企备案的批文(首页、末页以及中间有企业名称页复印件,原件交验。非市级高企免提供);
5、2017年度的国税和地税完税证明(原件,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副本原件交验)。若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交验);
6、湖里区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区配套奖励金收款收据信息汇总表(仅报送电子版)。
区科技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查合格的项目统一提交由区财政局核实税收情况。
政府分管领导根据综合审核意见召集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扶持资金的安排意见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