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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通知

2022-10-12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6日。
 
二、材料报送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408室。
 
三、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已按厦思委办〔2018〕41号文件(附件1)第三条规定的范围,入选各类市级(含)以上人才计划;
 
2.企业工商注册地址和纳税征管关系均属于思明区;
 
3.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且高层次人才注册资金认缴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不含间接持股);
 
4.高层次人才的创业项目(以下简称“人才项目”)应为人才企业的主营业务;
 
5.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企业提交入库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主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主营收入测算口径以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为准。
 
企业成立以来累计投入达150万元(含)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累计研发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累计投入测算口径以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研发费用测算口径为企业成立以来实际享受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经费数额。
 
在其他经济社会领域具有突出成效,并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后同意入库的人才企业。
 
四、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下载《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并如实填报,先发送其电子版到受理申报邮箱(smq_kxj@xm.gov.cn),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信局。
 
五、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首页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诺书》(附件3,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应按顺序(申请表-营业执照-承诺书)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弄虚作假、虚报资料的申请企业,一经发现,五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
 
2.入库企业应积极配合区委人才办、区科信局组织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会议、调研等活动,及时报送企业年度统计数据和经济数据。
 
联系人:黄琪澜
 
联系电话:2667991
 
联系邮箱:smq_kxj@xm.gov.cn
 
附件: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