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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的通知

2022-10-18

一、2022年年度

1.年度第一批。2022年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年度第二批。2022年1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3年月度

1.2023年2月月度。2023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2023年3至12月月度。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上个月20日,材料清单见附件一。申报范围:新开业或新投产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10月之后成立或投产)。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企业仅在年度第一批申报,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还应提供附件4战新产品信息表及战新产品照片。

3.相关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统计中心:陈皓瑜 5380152 304103419@qq.com

创业中心:姚敏娴  3923790  mxyao@xmibi.com

招商中心:郑晓蕾  6035022  657752852@qq.com

软投公司:卢志斌  2519660  lzb@xmspk.com

火炬集团:李炫宏 18649921359 lixh@xmhjjt.com

附件 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MLK101-1

3.2022年1-12月各月完成的工业总产值

4.战新产品信息表

5.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工业)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