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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与智能制造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5-18
一、认定范围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新技术装备。
 
(二)重大关键成套装备,高端电子通信成套设备,纺织机械、轻工机械、化工机械、冶金机械、工程机械、建材机械,电工电器设备、环保技术设备、高效节能新能源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和港口机械、高端医疗设备、数控机床,智能农机装备、高技术船舶以及其他重点机械装备。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福建省首台(套)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应当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境内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
 
(二)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三)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该装备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四)装备质量可靠,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


三、扶持力度

    申报智能制造资金--国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销售价格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