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贡献大的企业、增长快的企业、创新强的企业)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规定在我市软件业统计直报系统填报数据,同时入库市统计局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集成电路设计、工业软件等;
5.对于集团型公司,按合并报表计算,统一以在厦母公司名义进行申报,并对在本市产生的营业收入、税收予以说明。
二、扶持力度:
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依照有关政策予以重点扶持和优先支持。